二、经销商代理制

  1、凡代理经销公司“新枫强茶缸酒”系列酒产品采取此种经营模式:

  A 级为市级代理;

  B 级为县级代理。上级代理负责本区域内下级市场的规划和产品的经销,只能在区域内纵向顺价销售,不得横向发展。公司在某一区域只设一家总经销,不得再发展其他经销商。只有与公司签定代理合同的经销商才能享受单方供货价待遇和公司销售奖励政策及市场支持政策。

  公司提供促销活动的强力支持,以全方位的营销方案,推动市场占有率。